前不久,本报曾以《资本狂欢之下,爱尔眼科的罪与罚》为题,分析报道了爱尔眼科版图极速扩张之下的管理困局,以及多起因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对患者造成伤害的医疗事故。近日,随着爱尔眼科三季度报出炉,同比增长16.38%的营收数据及同比增长18.27%的扣非净利润,也再次证实了爱尔眼科超强的吸金能力。
与三季度报几乎同期发布的,还有其多家子公司因违反相关法规被处罚的信息,这也使关于爱尔眼科区域管理运行机制是否合理的讨论成了行业热点,而该公司通过体外孵化、收购并表进行外延扩张的做法也再度引起外界质疑。

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医疗器械超期服役
天眼查10月14日信息显示,老河口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因涉嫌虚记费用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支出,被老河口市医疗保障局罚款1884元,并通报批评。而早在今年8月4日,佛山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爱尔眼科)便因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被罚40.69万元。相关处罚详情显示,佛山爱尔眼科于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存在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超标准收费、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接受返还实物提供便利的行为,佛山市医疗保障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退回医保基金31.09万余元,并处以40.69万元罚款。
公开信息显示,佛山爱尔眼科为爱尔眼科的“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94.00%的股份。从历史上来看,爱尔眼科曾经于 2017 年 12 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约6233万股,扣除各项费用后共募集资金 17.01亿元,其中便有3535.80 万元用于收购佛山爱尔眼科60%的股份,属于利用金融杠杆扩大企业版图的典型案例。
没想到,距离佛山案件不足一个月时间,郴州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爱尔眼科)也因违规遭到了处罚。案件详情显示,2022年5月10日,根据《2022年度郴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市城区药械化专项执法检查方案》,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位于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香雪路(市基督教培训大楼)的郴州爱尔眼科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其8楼位于综合手术室的一台电动手术台已超过使用期限(生产日期为2016年2月15日,使用期限为5年),认为该医院的行为已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符合立案条件,申请立案。9月1日,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郴州爱尔眼科做出罚款4万元的处罚决定。
郴州爱尔眼科成立于2003年, 企业注册资本1760万人民币, 截至今年6月30日,爱尔眼科对其投资的账面价值为1800万元,拥有90%股份。
但违规行为并没有至此打住,天眼查10月14日信息显示,爱尔眼科间接持股70%的舟山普陀爱尔眼科门诊部有限公司因涉嫌经营过期的医疗器械,被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罚款2万元,没收过期的雾化眼罩7袋。处罚事由显示,当事人在雾化眼罩超过有效期的情况下,依旧使用15袋雾化眼罩进行干眼熏蒸治疗,且其仓库仍内有7袋超过有效期的雾化眼罩备用。
爱尔眼科曾表示,连锁经营有利于公司发挥资源充分共享、模式快速复制、规模迅速扩大的优势,但随着连锁医疗服务网络不断扩大,公司在管理方面将面临较大挑战。并提出,针对以上情况,公司将持续完善组织架构和区域管理运行机制,加大区域化管理力度,合理界定集团总部、省区、医院的管理层级和管理职能。
然而,从上述两家医院的表现来看,爱尔眼科所称的“完善组织架构和区域管理运行机制”似乎为一纸空谈,而且两家医院近年来均是卫生部门“黑榜单”上的常客。
“爱尔”字号被授权使用
患者难辨虚实
爱尔眼科曾在今年的半年报中表示,为更好地满足各地眼科患者的需求,公司还通过参与投资产业并购基金,许可其投资、设立的医院使用公司指定商标及“爱尔”字号。授权使用品牌医院为独立法人,不属于上市公司子公司,不由上市公司控制或管理,独立承担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或法律责任。
由于授权使用品牌医院可能因执行不到位、操作失误、理解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达到公司提出的运营标准,或可能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等风险事件,影响公司整体品牌形象。爱尔眼科与并购基金签署了《管理咨询服务协议》,并与品牌授权医院签署了《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协助其建立与上市公司统一的医疗质量标准,提供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经营管理咨询,帮助其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医疗服务水平,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或法律责任由医院完全承担。
然而,上述协议似乎并没能有效阻止其授权使用品牌医院的违规操作。早在今年8月22日,沅陵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沅陵爱尔眼科)便因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被怀化市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第十四项之规定,罚款3万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沅陵爱尔眼科成立于2017年, 企业注册资本800万人民币, 由湖南亮视长星医疗产业管理合伙企业、长沙视线医疗产业投资合伙企业和卢渊个人共同持股。
爱尔眼科曾表示,公司制定了《商号商标许可使用管理办法》,从商号商标的许可审批、日常管理与监督、突发事件处理等方面进行规范,对品牌授权医院发生风险事件时的报告流程、处置程序、责任追究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公司对品牌授权医院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若未达标准,公司有权提前终止协议 。
只是,对于沅陵爱尔眼科的违法事实,却时至今日仍未见到爱尔眼科发布相关处理公告。那么,又何以体现其所称的日常管理监督规范?而对于消费者来讲,本来是基于对爱尔品牌的信任,所以选择了相关医院就诊,又该如何辨别所选医院究竟是其持股公司还是品牌授权?爱尔眼科此种为了追求利益而不顾风险的做法,恐怕终将成为毁掉企业品牌形象的一把利刃。
据媒体公开报道,今年1月28日爱尔眼科董事长陈邦曾给全体员工书写了一封内部信,他在信中宣布自己辗转难眠之后做出的一个重大决定:从即日起,爱尔将全面拥抱社会监督,推动自我革新。
“整个爱尔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是否遗留下了诸多问题?我们在跑步前进的同时,是否忽略了细节的管控?”陈邦在信中说,如果要给爱尔19年的发展打分的话,“最多勉强打个70分”。
通过这封内部信,大家似乎看到了爱尔眼科改善现状的决心,却没能体会到真正的改变。否则也不会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连续发生多次违规案例。看来,爱尔眼科距离满分还有漫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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