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ST时万公开信息显示,董事长李军、副总经理庄绍英、财务总监姜道林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资金占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资料图】
一、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ST时万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显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中非林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非林业)、中非林业(香港)有限公司大连办事处(以下简称林业办事处)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2,991.1万元,占用资金截至年报披露时未偿还。其中,公司原持有中非林业母公司股权期间向中非林业支付的贸易合同预付款,中非林业未按照合同约定足额发货且未归还相关款项2,632.39万元;控股集团和林业办事处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房租款余额352.88万元;公司为林业办事处代垫费用5.83万元。公司未按有关规定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事项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公告(2003)56号,证监会公告(2017)16号修改)关于“上市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地,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规定。
二、业绩预告及业绩修正不准确2022年1月28日,公司发布2021年业绩预告,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00万元到5,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000万元到4,600万元。2022年4月16日,公司发布业绩更正公告,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00万元左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800万元左右。2022年4月22日,公司披露2021年年报,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8.2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757.35万元。公司在2021年业绩预告中披露的业绩与年报实际值存在重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相关信息披露不严谨、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
三、未及时披露参股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辽宁时代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大厦)是控股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同是你公司参股公司。在2019年4月和2020年1月,时代大厦先后用自有设备、土地使用权等资产为控股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2.1亿元。上述担保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的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李军、庄绍英、姜道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ST时万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ST时万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7.57亿元,同比上升39.64%;归母净利润6287.82万元,同比上升9.79%;扣非净利润6189.92万元,同比上升13.82%;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2.62亿元,同比上升21.63%;单季度归母净利润-65.84万元,同比下降102.84%;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03.33万元,同比下降104.8%;负债率36.46%,投资收益169.35万元,财务费用-1869.59万元,毛利率28.66%。
ST时万(600241)主营业务:新能源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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